先處理錄影與錄音告知
教育機構應依實際使用情境與適用法令,確認錄影、錄音及後續使用所需的告知、同意或其他合法依據。
只讓工作上需要的人接觸內容
只讓工作上確有需要的人員存取錄課檔案,並明確規範複製、分享、刪除及保存期限。
把教室設備納入管理
教室電腦、攝影機與相關帳號應由指定人員管理。不要任意分享密碼,也不要安裝來源不明的檔案。
外部服務啟用前,先核對資料流向
若使用需要連線或額外處理的選用服務,請先確認正式服務內容、資料範圍與機構內部規範後再啟用。
異常發生時保留線索
發現異常時,請保留發生時間、教室、操作步驟與畫面資訊,聯絡支援人員;不要先刪除可能有助於判斷的檔案。